关于征集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素材的通知
阅读次数:正在读取 / 作者:admin / 更新时间:2025-02-18 /【字体:大 中 小】
各有关单位: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贯彻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、《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》部署要求,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,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营造良好消费环境,传递质量信任,推进优质供给,护航放心消费。自治区质量协会将于2025年2月-3月组织开展新疆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承诺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协会各会员单位,诚信示范企业,制造业、服务业企业、中小微企业等。
二、参与形式
(一)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,可制作“保护消费者权益”系列横幅,或电子宣传标语,在企业生产经营现场展示宣传。
(二)保护消费者权益承诺活动,以视频形式展示现场承诺场景(视频1-2分钟,画面清晰播放顺畅:MP4格式,画面比例:16:9,分辨率720P以上)。
(三)讲述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故事,介绍企业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措施、开展的相关活动、企业公开承诺及未来展望等。(故事文稿300-600字,相关图片8-15张,像素1m及以上,有相关视频材料可直接提供)。
(四)参与“质量诚信 用户满意”承诺活动,可根据新质协〔2025〕1号《关于组织开展“质量诚信 用户满意”承诺活动的通知》继续申报。
以上内容可选择参加,协会将在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中集中展示,并通过新疆质量网、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。提交材料以“消费者权益保护+企业名”命名,于2月19日前发送至协会品牌宣传部邮箱(3816353044@qq.com)。
三、版权归属
提交的材料均以企业为单位,版权无争议,为参与承诺企业所有,严禁侵权行为。如视频系依据其他作品改编完成,提交企业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,新疆质量协会合法拥有征集视频使用权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罗老师
联系电话:18099679638
附件:
《新疆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承诺活动反馈表》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协会
2025年2月12日